校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周口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我学院职称推荐评审的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高职教育教学特点和岗位要求,科学制定合理的学校评价标准。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完善教学工作量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教育教学工作,遏制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
二、申报推荐范围和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人事代理教职工。
三、年度岗位职数
正高级岗位3个,副高级岗位11个(含教辅系列),中级岗位10个。
四、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申报。
(二)院部推荐
1.根据相关职评条件,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内容进行初审。
2.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
3.院部出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责任承诺书。
(三)材料汇总展示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对提交材料逐一登记核实。根据专业对材料进行分类,并公开展示。
(四)材料审查、量化赋分
实行材料审查分工负责制。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申报人员的《评审简表》上签名盖章。
1.人事部门、教学及学生管理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经历等进行审核。
2.科研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科研(技术)成果等进行审核。
3.教学管理部门对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获得的荣誉,教学工程项目、技能比赛等进行审核。
4.财务部门对参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科研成果转化后的经济效益审核。
上述相关部门分别核算出每位申报人的量化分。
(五)工作绩效考核
由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业绩、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六)确定推荐人选
对每位申报人的量化赋分和工作绩效考核赋分进行汇总,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等额推荐参评人选。人事代理人员不占用在编人员职数,但其总分必须达到推荐的在编人员的最低总分。
六、时间安排
1.10月30日 公布本年度职评方案。
2.10月30日-11月4日 申报人个人整理材料,院部进行审查评议后按《我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赋分办法》由相关处室进行赋分,并分别由相关处室审核签字盖章(量化赋分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表格见附件1、附件2)。
3.11月4日-11月5日 交验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下午5点,过期不予受理)。高级材料验收:孙黎;中级材料验收:李红。交验材料包括“量化赋分表”。
4.11月4日-11月10日材料展示,公示地点在人事处办公室。
5.召开专业技术推荐委员会会议,先由申报人就本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四方面作简要述职,述职时间每人三分钟,最后由全体推荐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每位申报人员工作绩效分。根据量化总分高低等额推荐出本年度参评人员,并公示5天。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职称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工作
公示期满后,职称申报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增加网上账号密码,由申报者本人登陆河南省职称网(http://zc.hrss.henan.gov.cn,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点击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选择职称申报系统,账号为申报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平台有以下几项操作:
1.修改密码(字母+数字+符号)
2.完善基本信息(带星号是必填项)照片按要求上传。
3.点击职称申报,按要求填写职称申报信息,带星号必须填写。
基本证件、荣誉、成果、论文等原件需按平台提示要求,上传扫描件。
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等待上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评审。
4.专家登陆职称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员进行网上评审。
5.评审通过后,申报人员可在该平台打印电子合格证书。
八、报送材料要求
1.评审表(高、中、初级分别为3份、2份、1份,不准复印;‚此表推荐上以后填写)
2.评审简表(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按软件要求规范录入、打印1份,同时报电子文本)。
3.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如没有办理可到人事处补办)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第一学历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交有关部门学历认证报告。
5.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为近5年,中级为近4年,初级为近3年(推荐上以后整理))。
6.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的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称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须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库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同时报送检索页。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9.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提交两篇论文(核心期刊)接受外审、一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提交一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11.工作量证明和教学质量考评(以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出具证明为准)。
12.辅导员任职经历(以学工处出具证明为准)。
13.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见附件3)。
14.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应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复印件上盖章)
15.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九、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1.参评人员必须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
2.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任职资格后,无岗不予聘任。
3.本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由个人负全责,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职称,并给予相应处分。
4.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我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的通知》(周职〔2018〕103号)进行量化赋分。
5.转评系列不占用同级指标,但须按晋升人员的要求准备参评材料,参加同级评委会的答辩和评审。
6.以考代评取得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须统一参加同级别职称评审推荐以取得聘任资格。其任职年限从单位聘任之后起开始计算。
7.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8.工作量以教务处提供为准(中级为近四年,高级为近五年)。完不成《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能参与推荐。
9.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评议推荐工作,及时向学校提交推荐人选的材料,申报人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逾期不再受理。
我学院
2019年10月28日